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是世界氣象組織(WMO)和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于1988年聯合成立的政府間機構,主要任務是提供有關氣候變化的科學知識、氣候變化的現狀、氣候變化對社會和經濟的潛在影響,以及如何適應和減緩氣候變化的可能對策。
當地時間4月4日,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第六次評估報告第三工作組報告《氣候變化2022:減緩氣候變化》正式發布。
這份最新報告提供了對氣候變化減緩進展和承諾的最新全球評估,并審查了全球排放源。該報告解釋了減排和減緩活動的發展,并評估了國家氣候承諾對長期排放目標的影響。
相關內容如下:
2010年至2019年,全球溫室氣體年均排放量處于人類歷史最高水平,但增速放緩。如果不立即在所有部門進行深度減排,將全球變暖限制在 1.5 攝氏度的目標根本無法實現。
科學家指出氣候行動的證據越來越多。如:太陽能、風能和電池的成本自2010年以來持續下降85%;越來越多的政策和立法出臺,以實現提高能源效率、降低森林砍伐率和加速可再生能源的使用的目的。
《巴黎協定》(The Paris Agreement)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下繼《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之后第二份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氣候協定,為2020年后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做出安排。該協定提出,各方將加強對氣候變化威脅的全球應對,將全球平均氣溫較工業化前水平升高控制在2攝氏度之內,并為把升溫控制在1.5攝氏度之內而努力。
“我們正站在一個十字路口,現在做出的決定,可以確保一個宜居的未來。我們擁有限制氣候變暖所需的工具和技術,”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主席李惠生說。 “許多國家都對氣候行動感到鼓舞。有一些政策、法規和市場工具是有成效的,如果這些措施能夠擴大規模并被更加廣泛、更加公平地應用,就可以支持深度減排并刺激創新。”
根據該報告,限制全球變暖將需要能源部門進行重大轉型,這將涉及顯著減少化石燃料的使用、廣泛電氣化、提高能源效率以及使用氫等替代燃料。
城市和其他大都市地區也通過減少能源消耗(例如創建緊湊、適合步行的城市)、結合低排放能源實現交通電氣化以及利用自然來增加碳封存和儲存,為減排提供了重要機會。
減少工業部門的排放將涉及提高材料使用效率、再利用和回收產品以及最大限度地減少浪費。對于鋼鐵、建筑材料和化學品等基礎材料,低至零溫室氣體生產工藝處于試點到接近商業化階段。
評估稱,將升溫限制在 2 攝氏度左右需要全球溫室氣體排放最遲在 2025 年達到峰值,并在 2030 年之前減少四分之一。加快公平的氣候行動以減輕和適應氣候變化的影響對于可持續發展至關重要。一些應對方案可以隔離和儲存碳,同時幫助社區限制與氣候變化相關的影響。
例如,在城市中,形成公園和開放空間、濕地和都市農業網絡可以降低洪水風險并減少熱島效應。工業減排可以減少對環境的影響,增加就業和商業機會。可再生能源的電氣化和公共交通的轉型可以促進健康、就業和公平。
WG3 報告以已發表的 WG1 報告“2021 年氣候變化:自然科學基礎”和 WG2 報告“2022 年氣候變化:影響、適應和脆弱性”的貢獻為基礎,以第六次評估報告為基礎。最終的綜合報告將于今年秋季完成。
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成立于 1988 年,旨在對科學、技術和社會經濟對氣候變化的看法、其原因、潛在影響和應對策略進行全面評估。 2014年完成的第五次評估報告為《巴黎協定》提供了主要科學依據,該機構目前處于第六個評估周期。
應對全球變暖刻不容緩,我們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